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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心婴幼儿意外伤害
作者:清风十三 来源:笑一个阅读:(157) 评论:(0)
掠夺去最多孩子生命的不是战争也不是疾病,而是意外伤害,1-4岁儿童的死因中意外事故占首位。
随着年龄增长,婴幼儿活动能力渐渐增加,活动范围也日益扩大,且自身活泼好动,好奇心强,精力旺盛,缺乏独立生活能力,各种感知觉的发展尚未成熟,缺乏应变能力,及自身防卫能力,缺乏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因此,家长对照顾宝宝要十分细心。对药品 、毒品、家用电器、厨房用具、高层建筑门窗、外出交通安全等都要格外注意,以防发生意外伤害。比较常见的意外伤害与不同的年龄有关:
1. 新生儿期
喂奶方法不发,如新生儿含着母亲奶头睡觉以及新生儿与母亲同睡一被而发生窒息,防止包被过多过紧,造成“捂热综合症”,在冬季由于保暖不当而发生烫伤或冻伤。
2. 婴儿期
除了烫伤、窒息外,如果婴儿已能翻身及爬行,可能从床上跌下。婴儿喜欢把一些异物如花生或玩具小零件放入口中而误吸入气管,造成阻塞窒息,或放入耳道、鼻腔引起异物反应。
3. 幼儿期
已有初步独立行动的能力,是意外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年龄阶段。能走动以后,异物吸入、误服药物、毒物的机会增加,以及触电的机率增高,也更易从桌椅等高处跌下或热水烫伤。
4. 学龄前期
此期求知欲旺盛,好奇心强,对于探索新事物兴趣浓厚,常常出现攀高、窗外观望、任意服食药品及食物,更易发生外伤、骨折、中毒,或车祸及溺水。
5. 学龄期
自控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初步具备,但应急反应及安全知识较成人差,易发生交通意外、外伤、溺水等。
婴幼儿期心理活动及自我意识的发展,对周围环境好奇心大,爱模仿,但易被成人过分呵护从而抑制其独立能力的发展,所以应注意他们各方面能力的培养,如自行进食的技能、语言交流及自我生活能力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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